学习民法典,青春不越界
——泉州华侨职校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
民法典宣传月主题班会
为增强学生法治意识,引导学生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,2026年5月13日,我校各班级组织开展了“学习民法典,青春不越界”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教育班会。
班会伊始,各班班主任系统介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编纂背景和重大意义。同学们了解到,民法典共7编、1260条,依次为总则、物权、合同、人格权、婚姻家庭、继承、侵权责任及附则。这部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,通过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,形成了一部具有中国特色、体现时代特点、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。
在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环节,各班班主任从四个维度进行了解读:一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;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;三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;四是增进人民福祉、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。同学们深刻认识到,民法典不仅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,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。
在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环节,各班班主任重点讲解了“五个坚持”:坚持正确政治方向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、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、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。同学们了解到,民法典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,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,强化规则意识,倡导契约精神,维护公序良俗。
在民法典主要内容讲解环节,各班班主任对七编内容进行了概要梳理。总则编规定了民事主体、民事权利、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等基本制度;物权编涵盖所有权、用益物权、担保物权等;合同编包括典型合同和准合同;人格权编单独成编是我国民法典的一大亮点,规定了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;婚姻家庭编、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则分别对相关领域作出了系统规定。
在“与你相关的民法典内容解读”环节,各班班主任选取了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深入讲解。关于胎儿利益保护,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;关于格式条款,提供方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,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;关于个人信息保护,民法典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,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同时将行踪信息等纳入保护范围;关于“人肉搜索”,民法典严格限制其行为,合法公布他人信息需满足信源合法、基于公共利益、在合法必要范围内三个前提;关于婚前隐瞒重大疾病,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;关于高空抛物,民法典明确物业服务机构的防范责任,倒逼物业加强管理;关于“霸座”,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、班次和座位号乘坐;关于见义勇为,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此外,民法典继承编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,立有数份遗嘱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此次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教育班会的开展,使同学们对民法典的编纂背景、重大意义、核心内容和与生活相关的条款有了全面系统的认识。同学们纷纷表示,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,不做违法越界之事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,做知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,让青春在法治的护航下健康成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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